第111章 拿人钱财,替人消灾(1 / 2)

“废物七情,就你也配称魔君?”

墨霄在七情魔君的心湖上缓步前行,说实话,他是真有些看不起高顺那些后辈,先不说他们生的晚,没经历过登天之战。

这也确实不能怪人家,登天之战的时候,估计他们的太祖爷爷都还没出生,他们连个细胞都算不上。

只是为了重返故土,居然对一个修行岁月不到百年的小子卑躬屈膝,甘愿做什么谋主,真是丢尽了天魔的脸面。

天外天有何不好?逍遥自在,无人约束。

而墨霄跟陈姬做这一笔买卖,也很简单,在天外天太无聊了,想回妖族大地再搅动风云,不为别的,就喜欢看那些老战友愁眉不展的样子。

身旁,如走马观花一般闪过七情魔君人生历程中的一幅幅画卷,从出生到求学、被人追杀、拜师学艺、入山修道,再加上师父的一次次谆谆教导,这一幕幕,墨霄看得一清二楚。

外出赶考不幸落榜,黯然回乡,不曾想整个家乡被人屠戮,尸骨无存葬身火海。

后逃化妆乞丐出生天,被仇家追杀,幸得一武夫相救。

那武夫为仗义出手,为救下那名叫做李铁蛋的孩童,四肢脊背尽断,死无全尸。

那时天寒地冻处,鹑衣百结的小乞丐心中,忽地升起一缕春风。自此妖族大地便少了个一个叫李铁蛋的乞丐,多了一个化名秦甲的邪修。

专杀那些豪绅贵族,把他们视作口粮,称他们为“两脚羊”。

墨霄每一次落步,都会在七情魔君心中砸下一道深深的烙印,而七情魔君又无法奈何他。

只听那中年男人笑道:“若是我生前,怕是只会比你手段残忍千万倍,奈何你跟错了师父,入错了门。”

七情魔君自认为自己的无情大道能压胜一切天魔蛊惑,奈何在这位参加过登天之战的前辈面前,哪怕他尽失修为,却也依旧无可奈何。

每次想要修补心湖烙印,却每一次都能被墨霄抓住把柄,正中其下怀。

而七情魔君心里清楚,墨霄这一代的修道之人,绝不会因为年少时的悲惨经历而心软。

七情魔君也一直在准备对付墨霄的后手。

不知为何,墨霄突然停下脚步,看向那猩红的天空,感慨道:“已经春秋一万零三十年了,我也在此地整整待了八千年之久,要说悲惨,天底下几人能有在天外天的天魔悲惨。”

春秋年历,是以林煜发动登天一战为元年,至今已万年有余。

墨霄,当年因不满林煜固守长城那弹丸之地,而放弃入主人间的机会,而打抱不平,在妖族大地掀起腥风血雨,只为向天地道一句不公。

仅此而已。

“七情道友,你怕是不知道,我们天魔还有另外一个称呼。”墨霄淡淡的说道。

“什么?”七情魔君如临大敌。

墨霄那双邪魅的狐狸眼微微眯起,冷笑地说出两个字:“鸠仙。”

鸠占鹊巢而已。

七情魔君大为震惊,再顾不得其他,直接发动死咒术。

鸠仙,就是鸠占他人心神,在世间也有这一脉修士的存在,可谓是臭名昭着到了极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