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缩在床角的姑娘吓坏了,以为这两人认识,要一同糟践自己,正欲咬舌自尽,却不防被文长庚一巴掌推下了床,摔了个大屁股墩儿。
姑娘疼的龇牙咧嘴,坐在地上揉了半天。再往床上看时,惊得张大了嘴却发不出声。她腹诽道:真是他娘的见鬼啦!
采花贼被采花了!
文长庚捉住尉迟善的两只脚腕,不住向上抽提。尉迟善从刚开始的挣扎到无力反抗,从哭嚎到气若游丝,手攥床沿,思绪空白,只觉被冲撞得天昏地暗。千想万想也难预料,自己竟然从施暴者变成了受害人!
那姑娘刚开始还惊得魂不附体,可眼见文长庚全然没把自己放在眼里一般,不由得胆子大了起来。
尉迟善脚腕上的铃铛声声作响,姑娘觉得悦耳极了。她在旁边看着,一会坐着看,一会蹲着看。实在不过瘾,直接帮忙抓住尉迟善的双手,骂道:“叫你糟践人,如今自己也尝到这滋味了,该是明白了什么叫做生不如死!”
次日清晨,文长庚带走遍体鳞伤的尉迟善,姑娘独自一番回味。
自昨夜后,文长庚便带着尉迟善在身边,其实也不叫带,准确说是囚禁在身边。
尉迟善多次想跑,不过他那点三脚猫的功夫,在文长庚面前等同没有,就像猫抓老鼠一样,难逃掌心。
前文说过,文长庚已然疯癫,时而把尉迟善当做龙天飙,百般呵护爱怜,与他谈诗,与他唱曲;时而又把他当做工具,肆意发泄。因为尉迟善脚腕上带着铃铛,每次剧烈运动,都伴随着他的喊叫声叮当响个不停。
就这样,不分昼夜,铃声响彻。
河边,响叮当,叮当响。
山谷,响叮当,叮当响。
松下,响叮当,叮当响。
峰顶,响叮当,叮当响。
月下,响叮当,叮当响。
丛中,响叮当,叮当响。
石滩,响叮当,叮当响。
两月之后,尉迟善从麻木到放纵,已经没有跑的心思了,反而逐渐接受,竟然从心底爱上了文长庚。幻想着,从今以后,跟他一辈子快快活活,倒也不错。
这一天夜里,尉迟善蹲在河边洗脸,文长庚则躺在一旁仰天望明月。
尉迟善突然发现河中有游鱼三两条,不禁心喜,欢呼道:“快看,有鱼儿在水里游。我来抓它一条,咱们今晚吃烤鱼。”
文长庚听在耳朵里,猛然坐起身,念叨着“鱼儿在水里游...鱼儿...在...游.......”
文长庚心中浮现出三个字,于、在、游!
一瞬间,两眼由浑浊变得清明,文长庚于混沌疯癫中清醒过来,呢喃道:“游弟...游弟还在南海,自华山离别,已逾三年,杳无音讯,不知死生!我...我得去找他!”
耳间又传来尉迟善的嬉笑声,转头一看,他正在河中捉鱼。文长庚心中暗道:我混乱中竟然把他当做飙子了,真是该死!他是一个采花的淫贼,岂配跟飙子相提并论?不行,我不能饶他,免得他再做恶被人误解,玷污飙子的名声!
想罢,文长庚杀气腾腾走向尉迟善。
尉迟善刚在河里抓到一条鱼,回到岸边,捧在手心,说道:“快看,我抓到......”
话没说完,就见文长庚举起手掌,正准备拍向自己。
尉迟善一愣,柔声唤道:“文郎?”
文长庚听这一声唤,又念起龙天飙的声音,再看尉迟善与他相差无几的样貌,终是下不去手。
“唉”,文长庚叹了一声,把手放下,不留一言,转身施展轻功,望南而走。
尉迟善呆在原地,过了半晌,才明白过来。
“文郎要杀我…要杀我?文郎走了...走了。我...我终究是个替代之身,他并不爱我,可笑...可笑的是我还爱他。”
尉迟善双腿发软,跪在地上,手中的鱼也掉在岸边,不住跳动。
两眼不住地泪流,想起这两个月来,自己从恨他,到接受,再到爱上他,滴滴血泪,处处伤情。可如今,他弃自己而去,未曾犹豫,毫无留恋。尉迟善啊尉迟善,你不过是人家手中的玩物罢了!
这个采花的淫贼先是体会到了被欺辱糟蹋之耻,如今又尝到被心中所爱抛弃之悲痛,一时间难以排解忧闷气结,急火攻心,精神失常,变痴变傻。
冷月当空,月光下澈,影布石上。尉迟善摇摇晃晃站起身,跌跌撞撞往文长庚消失的方向走去,边走边在口中念叨:
“十里平湖...哈哈...霜满天,寸寸青丝愁华年...嘿嘿,对月...对月形单...呵呵...望相护,只羡鸳鸯...鸳鸯...哈哈...不羡仙。不羡仙呐不羡仙!”
那年阎王寨被攻破后,小美人尉迟善逃至灵石镇,为了活命,他当着于在游的面,信口胡说了一句誓言。只可惜,他再也想不起来了。
“我在此发誓,以后再做采花贼,叫我痴傻一世,生不如死!”
(卷七 完)